
2008奥运火炬定于7月21日到青岛,毕竟是百年首次,大多数市民还是希望一睹“圣火”,更希望拍张照片纪念。今天早上浏览报纸,一条标题让人不敢相信自己的眼睛:《看火炬传递不准带相机》。
内容摘要如下:
7月21日当天将有来自90个市直单位的3000名在职党员干部组成方队迎接火炬传递,根据市直机关观众组织管理(规定),现场观众不得携带照相机和摄影机、不允许自带瓶装水......。出现违规行为,将直接追究有关单位主要领导的责任......。
真是费解了,人们盼星星盼月亮,好几年才盼到现在,国家花了纳税人多少银子,老百姓瞻仰一下圣火,却来了这么个规定!如果说不许带瓶装水,可以理解,万一有歹徒装上汽油什么的,人民安全不能保障。可是这照相怎么啦?既然圣火不怕看,为什么不许照相?
百思不得其解,是脑子笨?还是“阶级斗争”的弦绷得不紧?
郁闷!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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